管壳式换热器之管板自动焊机工艺守则:
1、材料
1.1制造换热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如壳体、封头、换热管等)的材料,质量及规格应符合
国标、部标和有关技术条件要求。材料证明上的内容按有关规定必须填写齐全。采用国
外材料时,应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第2.9条要求进行检验、验收及复验。
1.2 含碳量大于0.25%的材料不得用于焊制换热容器。
1.3制造换热容器的材料标准,热处理状态及许用应力值按GB150及GB151的规定。
1.4钢板的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裂纹、分层、气泡、夹杂、结疤等缺陷。钢板表面存在的深度缺陷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1/2的下限,个别损伤,允许用细砂轮清除,但不得低于钢板厚度名义尺寸的下偏差。
1.5钢板的低倍组织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缩孔、裂纹和夹杂。
1.6换热管的内外表面不得裂纹、折迭、轧折、离层、发纹和结疤缺陷存在,上述个别缺陷其深度未超过管壁厚负偏差时允许清除,并进行压力试验合格。
1.7 对于双管板换热器,换热管和管板材料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7.1换热管应采用较精度的管子,换热管外径的许用偏差控制在±0.10mm,管子壁厚偏差为±7%。
1.7.2换热管应按材料的不同规定材料的硬度。
1.7.3根据换热管材料的力学性能要求对管板的屈服强度和硬度提出采购要求。通常将硬度差控制在管板比换热管硬度高HB30~HB60。
1.8 所有材料都必须有接货检验记录,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标识。
1.9 材料在切割前应将标记进行移植。
2、筒体制造
2.1.焊缝布置:a、立式换热器左右对称布置。b、卧式换热器,水平线以上部位对称布置(并不被鞍座覆盖)。c、
尽量避免在焊缝上周围开孔,若开孔,必须以开孔中心为圆心,1.5倍开孔直径